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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今日論衡
  之世相評彈
  □張貴峰
  為了弘揚孝道,弘揚傳統文化,最近,安徽省六安市便以“二十四孝”故事為題材製作了一批街頭公益廣告,引發爭議。最讓人難以接受的是“郭巨埋兒”故事。有市民表示,“真的按照這個典故說的去做,放在現在無疑就是犯罪。行孝道,就要埋葬掉自己的孩子,想一想就覺得瘮得慌”。(中廣網 10月26日)
  在流傳已久的“二十四孝”故事中,“郭巨埋兒”確實是其中一個最讓人難以接受的故事。魯迅先生就曾對此明確表示“反感”,“實在替這孩子捏一把汗……倘使我的父親竟學了郭巨,那麼,該埋的不正是我麽?”
  事實上,即使是嚴格按照傳統的儒家理念,這種“愚孝”同樣也是不被認可的。因為在儒家的“親親”倫理中,不僅包含“子女對父母之親——孝”,也包含“父母對子女之親——慈”,只有“父慈子孝”,“親親”的倫理大義才是全面完整的。這種背景下,以“埋兒”方式行孝,勢必會顯得非常“不慈”、“不義”,不僅會讓郭巨,也會讓郭巨的父母顯得“不慈、不義”。而這種陷父母於不慈不義的做法、最終實際上仍是一種“不孝”,這正如孔子曾強調的,“陷父不義、安得孝乎”、“故當不義,則子不可以不諍於父”。可以想象,若讓孔子來判斷,像“郭巨埋兒”這樣盲目滿足父母、陷親不義的“愚孝”,其實並不是一種真正的孝,反倒是嚴重的“不孝”。
  “弘揚孝道,弘揚傳統文化”,當然非常重要和必要,但是,諸如“郭巨埋兒”這種並不真正符合傳統孝道倫理的“愚孝”,顯然並不應該在“弘揚”之列,否則,機械盲目地宣傳倡導這樣的“愚孝”,勢必導致一種“愚學、愚傳”,不僅不足以真正“弘揚孝道”,反而有害我們對傳統孝道文化的正確理解和把握。
  實際上,除了“郭巨埋兒”,“二十四孝”中的許多故事,即便放到今天,仍是非常感人至深的,如“親嘗湯藥”、“負米養親”、“拾葚異器”、“扇枕溫衾”等等。儘管其中一些故事中具體行為做法,因為時代的變化,已沒有效仿的必要性了,但其中所內蘊的“反哺跪乳”的孝道精神,無疑仍是具有永恆的生命力和倫理價值的。這誠如有專家指出的,“今天重提二十四孝,總體精神沒有問題,但具體事例要分析”,“這種精神對我們維繫社會總體的秩序的良好和安定,是有好處的”。
  在新的時代背景下,要想更好地“弘揚孝道”,對於“二十四孝”這類傳統文本,除了在“分析具體事例”基礎上註重領會汲取去“總體精神”之外,不妨多結合今天現實的生活需要和時代特征,以生動的故事續寫、續編、傳播新的“二十四孝”。
  張貴峰  (原標題:對“二十四孝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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